华翊广场3#楼、4-1#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暂定名)设计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淮北市华翊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华翊广场3#楼、4-1#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暂定名)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华翊广场3#楼、4-1#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暂定名)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招标人: 淮北市华翊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4 项目业主: 淮北市华翊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华翊广场3#楼、4-1#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暂定名)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FJAH2024-016
2.3 标段划分: 2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华翊文创科教园内
2.5 建设规模:①华翊广场3#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5460㎡,总投资约820万元;②华翊广场4-1#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4400㎡,总投资约380万元;
2.6 项目投资估算: 23万元
2.7 设计服务期限:(1)中标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意见完成方案设计;(2)方案经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结束缺陷责任期满。
2.8 招标范围: 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如有)、施工过程的设计跟踪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招标人认为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和调整时,应积极配合,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及时协助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等。
发包人有权视客观情况确定设计范围、规模及设计阶段和深度。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的评审均不另行计费(如有)。
2.9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0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相应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审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各阶段等工作的要求。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
3.1.7 本招标项目 / 标段(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11 日15: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新城国际A座902室,联系人:李工,电话:1815619988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5日15时00 分。
递交地点:烈山区望阳路烈山区实验中学东侧(原杨庄矿综合楼二楼)。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烈山区望阳路烈山区实验中学东侧(原杨庄矿综合楼二楼).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淮北盛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正集团 淮北盛大集团 http://www.ahxzcx.cn/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淮北市华翊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联系方式: 刘工 0561-468668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人民中路新城国际A座902室
联系方式: 李工 1815619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