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监理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监理(项目编号:JG2024-02-1760)进行磋商。本项目于2024年8月30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淮北市望阳路烈山区实验中学东侧原杨庄矿综合楼二楼,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编号/分包号 |
JG2024-02-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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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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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供应商名称 |
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费率 |
0.77% |
0.79% |
0.79% |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日。
采购过程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过程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过程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0330010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同步公布于以下媒介:
■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hxzcx.cn/)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